官宣!不延期!7月15日前,所有企業都必須完成這件事!附:抄報流程!
發布日期:2021-07-02 瀏覽次數:0
7月為大征期,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都需要申報!本月征期為7月15日,納稅人小伙伴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抄報稅哦!
7月征期日歷和抄報稅流程
7月為大征期,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都需要申報。
稅控盤抄報方法
開票電腦聯網穩定且軟件中服務器地址和端口號正確的情況下,登錄開票軟件會自動上報匯總,申報完成后,再次打開開票軟件,會自動反寫。
需核對開票截止時間是否更新到2021年8月16日左右。若自動抄報未成功,或開票截止時間未更新,可參照以下步驟進行抄報。
第①步:上報匯總
操作流程: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上報匯總】。
第②步:網上申報
操作流程:通過各省市電子稅務局網或第三方申報軟件進行【網上申報】。以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網為例,如下圖。
*注:若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建議您咨詢當地申報系統客服熱線。
第③步:反寫監控
操作流程: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反寫監控】。
第④步:確認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開匯總上傳界面,查看各發票類型開票截止時間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說明操作成功。
稅務UKey操作方法
開票電腦聯網穩定且軟件中服務器地址和端口號正確的情況下,登錄開票軟件會自動上報匯總,申報完成后,再次打開開票軟件,會自動反寫。需核對開票截止時間是否更新到2021年8月16日左右。
若自動抄報未成功,或開票截止時間未更新,可參照以下步驟進行抄報。
第①步:上報匯總
操作流程: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上報匯總】。
第②步:網上申報
操作流程:通過各省市電子稅務局網或第三方申報軟件進行【網上申報】。以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網為例,如下圖。
*注:若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建議您咨詢當地申報系統客服熱線。
第③步:反寫監控
操作流程: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反寫監控】。
第④步:確認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開匯總上傳界面,查看各發票類型開票截止時間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說明操作成功。
稅控盤抄報方法
①計算機連接互聯網狀態下登錄開票系統自動進行匯總上傳。
②進行納稅申報。
③納稅申報成功后需再次登錄系統完成自動清卡工作。
操作流程:點擊【匯總處理】-【狀態查詢】-【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
上次匯總報送日期:2021年07月01日00時00分
匯總報送起始日期:2021年08月01日匯總報稅資料:無或者您只看鎖死日期更新到2021年08月,匯總報稅資料“無”此狀態說明您2021年07月已經完成清卡工作。
附:7月新政
一、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進一步推動徹底取消有關證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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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稅務證明?
稅務證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事項時,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其他機構出具、用以描述客觀事實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材料。例如: 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需提供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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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事項時,稅務機關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稅務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稅務事項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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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適用對象是誰?
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稅務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稅務部門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要求提供的證明。
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具體情形由國家稅務總局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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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什么好處?
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行政確認、稅收減免等依申請的稅務事項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時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稅務機關清楚告知、納稅人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稅收治理模式,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解決納稅人辦事繁、辦稅難等問題,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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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時候開始實施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根據《通知》,2021年6月底前將發布相關目錄、文本和指南。2021年7月1日開始,將正式實施及持續改進。
二、機動車發票使用新規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試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有關征管事項明確,7月1日起施行
四、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
剛剛,國家宣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2021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推行!重點內容如下: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
1、直接取消審批,在全國范圍內取消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2、審批改為備案,在全國范圍內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
3、實行告知承諾,在全國范圍內對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對4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4、優化審批服務
?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
1、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按照全覆蓋要求,將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并逐項確定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2、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持續推進“先照后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注冊前置許可改為后置。
3、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電子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樣式,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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