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風險納稅人的認定與解除
發布日期:2023-01-12 瀏覽次數:0
風險納稅人為什么被判定風險
1、企業稅負異常。這里說的稅負異常不但指低稅負,高稅負也會被預警。偏離行業值就會被預警;
2、企業發票問題,可能和“走逃企業”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往來,取得了“異常憑證”(所謂“走逃企業”是指稅務機關找不著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這個公司的);
3、企業存在虛開等問題,稅局通過金三后臺系統,可能會檢測到該企業所開發票不合理,或者是發票有風險、三流不一致等;
4、發票軟件不符合要求。稅局要求企業開票軟件必須升級的,由于企業種種原因沒有進行相應的升級處理,也會成為風險納稅人;
5、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6、企業注冊地址與辦公地址不一致。辦公地址核查無此企業,會被工商與稅務聯合預警,成為風險納稅人。
解除風險納稅人
1.因為進項發票被列為風險納稅人的,需要將被監控的進項發票做進項稅額轉出后,向稅局申請解除風險納稅人。
2.因為公司法人名下其他公司異常,導致關聯企業風險納稅人的,需要先解除名下異常的公司,再向所屬稅局申請解除風險納稅人。
3.因為地址無法聯系,不在實際地址辦公導致風險納稅人的,需要先做工商地址變更,再提供場地證明或者紅本租賃合同、產權證明(其中一種)、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最近月份的房租水電費發票,會有管理員下場地核實的可能,部分特殊情況的需要提供記賬憑證進行檢查。待稅局核查通過后申請移除風險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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